主要观点总结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赛罕区分局发布认领无主物品的公告。涉案黄金因无人认领,发布公告通知权利人办理相关手续进行认领。公告期满无人认领的,将依法拍卖变卖后上缴国库。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涉案黄金的来源和数量
涉案黄金为碎金,总重为1.032千克,由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赛罕区分局在案件侦办中扣押。
关键观点2: 认领公告的内容
公告要求权利人持有效证件及相关财物所有权证明,在公告期内联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赛罕区分局办理认领手续。
关键观点3: 无主财物的处理办法
若公告期满无人认领,公安机关将依法对涉案黄金进行拍卖、变卖,并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关键观点4: 公告的有效期限
此认领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六个月,即视为公告期满。
文章预览
12月12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赛罕区分局发布《关于认领无主物品的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近日,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赛罕区分局在案件侦办中扣押涉案黄金1.032千克(碎金),经多方联系调查无法确定黄金的所有人,根据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的相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发布认领公告,请权利人执有效证件及相关财物所有权证明,于公告期内与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赛罕区分局联系,办理相关手续进行认领。 公告期满无人认领的,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赛罕区分局将依照规定将相关财物作为无主财物进行处理,依法进行拍卖、变卖后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此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六个月,即视为公告期满。 来源 :都市现场、平安赛罕、大皖新闻 编辑:曾欣 编审:符亚丽 终审:周健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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