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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起,株洲施行楼市“新十条”

新闻株洲  · 公众号  · 湖南  · 2024-09-30 20:45

主要观点总结

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十条措施》,旨在促进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措施包括优化住房信贷政策、支持团购新建商品住房、实施“群众无过错即办证”、加大“白名单”融资落实力度、推行“房票”安置、加快推动商品房去库存、鼓励农民进城购房、开展经营性物业贷款、支持住房“以旧换新”以及实施车位(库)不动产权登记等。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优化住房信贷政策

全面落实降低存量房贷利率等政策,对居民家庭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套房和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统一为15%。

关键观点2: 支持团购新建商品住房

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各类购房优惠活动,支持在单位开展集体团购商品住房活动。团购网签价格下浮幅度控制在申报价格的20%以内。

关键观点3: 实施“群众无过错即办证”

及时为购房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实现“应发尽发”,妥善解决保交房、保交楼项目办证问题。

关键观点4: 加大“白名单”融资落实力度

对符合要求的合规房地产项目,金融机构应加大融资支持力度,开通绿色审批通道,快速受理、审批、放款。

关键观点5: 推行“房票”安置

在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中推广“房票”安置,被征收人可持“房票”购房。

关键观点6: 加快推动商品房去库存

支持收购适量存量房源作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住房。购买新建商住公寓、酒店式公寓商品房的业主可享受与该地区住宅同等待遇。

关键观点7: 鼓励农民进城购房

农村户口居民进城购房,可办理户口迁移,享受相应政策。原农村集体组织成员享受的权益不变。

关键观点8: 开展经营性物业贷款

房地产企业可申请经营性物业贷款,用于物业维护、改造、装修等经营性资金需求。

关键观点9: 支持住房“以旧换新”

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与意向购房者签订三方合同,促成“以旧换新”的,可办理退税优惠。

关键观点10: 实施车位(库)不动产权登记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结建式地下车位(库)可办理不动产登记,参照地上建筑物办理登记规定执行。


文章预览

9月30日,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 《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十条措施》 (简称“新十条”)。 “新十条”明确,为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省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措施: 一、优化住房信贷政策。 全面落实全国统一的降低存量房贷利率等政策。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在拟购新建商品房的县(市、区)名下无住房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贷款政策。对拥有住房但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套房和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统一为 15%。(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株洲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株洲监管分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住房城乡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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