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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增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指引》(国科火字〔2022〕67号)有关要求,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4〕244号)以及江苏省科技厅印发的《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的通知》(苏科高发〔2024〕108号)文件通知,现就开展 202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 1 评价流程 1、企业自主评价 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按照自愿原则,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科技型中小企业”板块(以下简称平台)注册并填报企业相关信息,上传加盖企业公章的相关佐证材料,并保证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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