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某咨询公司因商业使用盗版软件被L公司起诉,法院介入证据保全时发现并制止公司删除软件行为。咨询公司被判停止侵权、赔偿600万元,并被罚款100万元。案件涉及软件著作权保护、证据保全、侵权赔偿及罚款等关键点。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咨询公司未经许可使用盗版软件
某咨询公司未经L公司许可,擅自使用其计算机软件,侵犯了L公司的软件著作权。
关键观点2: 法院证据保全及发现删除软件行为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在证据保全过程中发现咨询公司的删除软件行为,并采取措施实施证据保全。
关键观点3: 侵权赔偿及惩罚性赔偿适用
法院认定咨询公司构成侵权,并判决其停止侵权、赔偿600万元。因咨询公司在证据保全过程中拒不配合,法院适用惩罚性赔偿。
关键观点4: 最高院的判决及罚款
最高人民法院驳回咨询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并顶格罚款100万元,认为其毁灭重要证据妨碍案件审理。
关键观点5: 删除软件行为的法律后果
擅自删除软件行为属于毁灭重要证据的行为,人民法院可直接对相关企业进行罚款。该行为是情节严重的重要考虑因素,也是确定判赔金额的重要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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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咨询公司因商业使用盗版软件被诉至法院。法院在该公司进行现场证据保全时,发现该公司竟在多个微信群中通知员工删除相关软件。 盗版软件被删除后,使用数量如何认定?删除盗版软件行为有何后果?11月6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这起案件。最终,涉案咨询公司及其两家关联公司被判停止侵权、赔偿600万元,并被最高人民法院处以顶格罚款100万元。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介绍,L公司是某系列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人,发现某咨询公司存在未经许可使用计算机软件的行为。L公司两次向某咨询公司发送律师函,要求停止软件侵权行为,某咨询公司未予回应。后L公司向法院申请诉前证据保全,法院作出准予保全民事裁定。 当法官在公司进行证据保全时,却愕然发现公司员工正在电脑上紧急删除软件,在法官重申相关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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