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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5日 张店区人民法院、桓台县人民法院 分别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桓台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桓台县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部分被执行人采取各种方式逃避执行,涉嫌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现依申请执行人悬赏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本院决定悬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 宋立信,男,2003年12月21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桓台县起凤镇华沟村12组24号,公民身份证号码:370321200312210612。 执行标的金额: 67000元及迟延履行金。 执行案号: (2024)鲁0321执325号。 悬赏期限: 自公告发出至我院控制可处置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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