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是关于储能与电力市场的报道,介绍了重庆电力交易中心发布的《川渝一体化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运行规则》的通知。该规则旨在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充分挖掘川渝地区调峰资源,实现调峰资源跨省互济。文章还提到了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等负荷侧调节资源和独立新型储能参与市场的方式,以及计量与结算方面的相关规定。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川渝一体化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运行规则》发布
该规则适用于四川、重庆两省市间开展的电力调峰辅助服务,旨在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实现调峰资源跨省互济。
关键观点2: 负荷侧调节资源和独立新型储能参与方式
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等负荷侧调节资源以及独立新型储能可参与市场交易,需要申报可交易时段、交易价格等信息,按照价格非递增的原则逐区间申报形成“电力-价格”曲线。
关键观点3: 计量与结算规定
输电价格按国家核定的标准执行,独立新型储能、抽水蓄能电站等另有政策的按相关政策执行。相关输电费、线损由服务提供方承担。线损在市场交易电量结算环节按跨省交易有关规定处理。
文章预览
储能与电力市场获悉,10月21日,重庆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印发《川渝一体化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运行规则》的通知,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充分挖掘川渝地区调峰资源,实现调峰资源跨省互济,提升清洁能源消纳空间。 根据通知,该规则适用于四川、重庆两省市间开展的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后续待条件成熟,可将西藏电网及相关经营主体纳入到本市场中。 川渝一体化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可在全年范围内全时段按需开展 。当某一省级电网预测调峰资源不足或短期内有弃电风险时,相应省级电力调度机构向区域电力调度机构申请,区域电力调度机构及时启动市场。 省(市)内调峰资源优先满足本省(市)内调峰需求,富余能力参加市场交易。 通知表示,参与市场交易的经营主体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财务核算、信用良好、能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