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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能与电力市场获悉,近日,宁夏发改委发布关于开展宁夏电力现货市场第四次结算试运行工作的通知。随通知下发了《宁夏电力现货市场第四次结算试运行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和《宁夏电力现货市场试运行规则(第四次结算运行)》(以下简称《运行规则》)。 根据《运行规则 》,市场成员包括经营主体、电网企业和市场运营机构。 其中经营主体包括满足准入条件的各类型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含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售电公司和新型经营主体(含 独立储能和虚拟电厂 等)。 根据《工作方案》,本次结算试运行运行时间为 11月1日至11月30日 (10月31日至11月29日分别组织11月1日至11月30日的日前现货交易),其中11月11日至11月17日开展实际结算,其余时间仅调电不结算。 本次结算试运行电能量市场开展中长期市场、省内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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