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主要介绍了民政部近日发布的《婚姻登记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征求意见稿取消了结婚、离婚登记需要出具户口簿的规定以及地域限制,并新增了与离婚冷静期相关的内容,明确了不予受理离婚登记和婚姻可撤销的几种情形。同时,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可以有效防止重婚、骗婚等现象发生。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取消户口簿规定
征求意见稿取消了结婚、离婚登记过程中需要出具户口簿的规定,今后只需出示身份证、无配偶声明等即可登记结婚。
关键观点2: 离婚冷静期相关内容
征求意见稿新增了与离婚冷静期相关的内容,该内容可能为婚姻破裂提供更慎重的处理方式。
关键观点3: 部门间信息共享
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实现全国范围内的人口信息核验,有效防止重婚、骗婚等现象发生,这也支持了取消对户口簿的限制。
关键观点4: 明确不予受理和可撤销情形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不予受理离婚登记和婚姻可撤销的几种情形,为婚姻制度提供更明确的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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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上方蓝字 关注我们 图片来自视觉中国 征求意见稿取消了结婚、离婚登记需要出具户口簿的规定以及地域限制,新增了与离婚冷静期相关的内容,并明确了不予受理离婚登记和婚姻可撤销的几种情形 文|财新 黄曼兮(实习) 民政部近日发布《婚姻登记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对比2003年发布的现行《婚姻登记条例》,征求意见稿取消了结婚、离婚登记过程中需要出具户口簿的规定以及地域限制,新增了与离婚冷静期相关的内容,并明确了不予受理离婚登记和婚姻可撤销的几种情形。 根据征求意见稿,今后,男女双方仅需出具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即可登记结婚,不再需要出具户口簿。 有公众认为,无需户口簿即可登记结婚可能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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