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我国人民法院在商标侵权纠纷中严格落实惩罚性赔偿制度,有效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涉及知名时尚运动品牌“FILA斐乐”的商标侵权纠纷,认定被告侵权故意且情节严重,适用惩罚性赔偿,将赔偿金额由一审判决的50万元改判为362万余元。该案判决有力打击了不法侵权行为,体现了人民法院严格保护知识产权、显著提高侵权成本、净化市场环境的司法导向。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背景介绍
近年来,我国已在知识产权领域建立并实施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以加大对故意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力度。
关键观点2: 案件概述
斐乐体育有限公司被南京心悦芊芊化妆品有限公司及其股东侵犯商标权,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最终判决赔偿金额达362万余元。
关键观点3: 争议焦点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被告是否侵权、赔偿金额的计算方式以及是否适用惩罚性赔偿。
关键观点4: 法院判决
法院认定被告侵权并适用惩罚性赔偿,赔偿金额由一审判决的50万元改判为362万余元。法院考虑被告的侵权规模、利润率和故意侵权程度等因素计算赔偿基数和惩罚性赔偿数额。
关键观点5: 专家观点
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是落实知识产权严格保护政策的重要举措,对于打击侵权行为、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专家表示,惩罚性赔偿不在于补偿损失,而在于惩罚具有严重恶意的行为。
文章预览
近年来,我国人民法院在商标侵权纠纷案件中严格落实惩罚性赔偿制度,有效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提高违法侵权成本。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日前审结的一起涉及知名时尚运动品牌“FILA斐乐”的商标侵权纠纷中,认定被诉侵权一方具有明显的侵权故意且侵权行为情节严重,适用惩罚性赔偿, 将赔偿金额由一审判决的50万元改判为362万余元。 “惩罚性赔偿兼具补偿与惩罚的双重功能,该案判决结果有力打击了不法侵权行为,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严格保护知识产权、显著提高侵权成本、净化市场环境、遏制侵权行为的司法导向。”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商家泉表示,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是落实知识产权严格保护政策的重要举措,对于打击侵权行为、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0 1 是否侵权各执一词 作为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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