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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主体登记档案管理办法(2025.3.20起施行)

进出口财税通  · 公众号  ·  · 2025-02-17 17:08
    

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是关于经营主体登记档案管理的办法,包括登记机关对经营主体登记档案的管理、查询、利用以及责任等方面的规定。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经营主体登记档案管理的重要性及原则

本办法旨在加强经营主体登记档案的规范化管理,有效保护和利用经营主体登记档案,充分发挥其在促进和服务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管理坚持统一标准、分级管理、集中保管原则。

关键观点2: 登记档案的范围和归档要求

登记档案包括各类经营主体的登记注册信息,归档范围包括经营主体在登记、备案等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具体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另行制定。

关键观点3: 登记档案的整理和利用

登记档案整理遵循一户一档、一档多卷的原则,包括组卷、排列、编页、编目、编号、装订、装盒等。登记机关应依法提供查询服务,便于社会各方面利用。登记机关应为社会提供登记档案记载的登记事项信息查询服务。

关键观点4: 登记档案的安全保障和法律责任

登记机关应加强登记档案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登记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登记档案安全工作机制。对于违规提供、篡改、损毁登记档案等行为,依法依规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关键观点5: 关于其他信息要求的部分重要事项

出口退税实务问题解答手册《出口退税365问》等相关的税务问题和进出口会计实务操作课程大纲也在文章中提及。


文章预览

经营主体登记档案管理办法 (2025年2月1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档案局令第96号公布 自2025年3月20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加强经营主体登记档案的规范化管理,有效保护和利用经营主体登记档案,充分发挥其在促进和服务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经营主体登记档案(以下简称登记档案),是指承担经营主体登记工作的部门(以下称登记机关)依法在经营主体登记注册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记录。 第三条 登记档案管理坚持统一标准、分级管理、集中保管原则。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管全国登记档案管理工作,制定登记档案管理制度,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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