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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售电网获悉,5月30日,河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调整工商业分时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此次调整主要涉及峰谷时段划分、峰谷浮动比例、输配电价是否参与峰谷浮动等内容。 其中, 优化峰谷时段设置。1月、2月、12月,高峰(含尖峰)时段16:00至24:00,其中尖峰时段为1月和12月的17:00至19:00;低谷时段0:00至7:00,其他时段为平段。3—5月和9—11月,高峰时段16:00至24:00,低谷时段0:00至6:00、11:00至14:00,其他时段为平段。6—8月,高峰(含尖峰)时段16:00至24:00,其中尖峰时段为7月和8月的20:00至23:00;低谷时段0:00至7:00,其他时段为平段。 具体时段详见附件。 调整峰谷浮动比例。 全年高峰、平段、低谷浮动比例统一调整为1.72:1:0.45,尖峰浮动比例为高峰浮动比例的1.2倍。 高峰、平段、低谷及尖峰电价由市场交易上网电价(代理购电平均上网电价)与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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