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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不少同行,包括笔者自己的项目中,也偶尔会遇到,内、外审部分审图人员要求,消防排烟机房、正压风机房、补风机房、水泵房、变电所、电梯机房等区域照明,要求不得从机房配电箱内供电。必须从所在防火分区内的照明配电箱内供电。 01、做法依据和必要性 图审人员的依据是:《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 51348-2019 第 7.2.2 条 :高层 照明、电力、消防及其他防灾用电负荷,应分别自成配电系统; 笔者曾经遇到过,图审人员依据此条,要求设计人员将照明、电力系统严格分开,并且不限于机房内,办公区内部的照明、插座箱也要分开设置。因为胳膊拧不过大腿,只得从了。但事后一想,一般办公、会展等建筑可以做到,那么如果是住宅、酒店呢?住户或客房内部,也将插座、照明分开配电,显然是不合理的设计,也不会这么做。 同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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