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是关于金融机构合规管理办法的文本,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该办法适用于依法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监管的金融机构。办法明确了金融机构的合规管理要求,包括建立合规管理制度、完善运行机制、培育合规文化等,并详细说明了合规管理部门和合规官的责任与义务。此外,该办法还涉及合规管理的保障措施、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等内容。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办法明确了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合规管理制度,完善运行机制,培育合规文化,强化监督问责等。
关键观点2:
办法详细说明了合规管理部门和合规官的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履职保障等内容,包括组织制定合规管理制度、审查内部规范、监督指导各部门合规管理等。
关键观点3:
办法规定了金融机构应为合规管理部门和合规官提供充分的保障措施,包括提供充分的资源、独立的报告机制、独立的调查权等。
关键观点4:
办法明确了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要求,包括定期报送合规管理报告、接受监管机构的监督检查等。同时,对金融机构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合规官等违反办法规定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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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内容 来源: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亚洲保理整理发布。 金融监管总局8月16日发布《金融机构合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以提高金融机构依法合规经营能力。 征求意见稿所称“合规管理”,是指金融机构以确保遵循合规规范、有效防控合规风险为目的,以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为导向,以经营管理行为和员工履职行为为对象, 开展的包括建立合规制度、完善运行机制、培育合规文化、强化监督问责等有组织、有计划的管理活动。 征求意见稿要求,金融机构应当制定合规管理制度,完善合规管理组织架构,明确合规管理责任,推动合规文化建设,建立健全科学先进、全面覆盖、权责清晰、独立权威、务实高效的合规管理体系。 征求意见稿特别提出,金融机构应当在机构总部设立首席合规官,首席合规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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