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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下厂房打算用于生产研发 装修完毕后却发现 厂房使用性质变“民用” 生产无望,损失谁来担? 近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发布一则相关案例 租下厂房后土地性质改变 违约处理起纠纷 2022年3月,A公司与B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A公司承租B公司名下一处登记用途为工业厂房的物业,用于医疗器械的生产和研发。 合同中明确约定,如B公司交付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A公司使用的,A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根据合同约定,要求B公司承担不超过月租金金额两倍的违约金。 合同签订后,A公司按约定支付了租赁保证金、租金等费用,并按照生产厂房要求进行装 修。但直至装修完成,B公司都未能提供该处物业符合生产厂房资质的消防验收文件, 导致A公司虽在厂房内办公,却无法办理二次消防申报、生产经营许可等手续,迟迟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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