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报道了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人格权纠纷案件。女方冯某在同居生子后才发现男方穆某已婚已育,遂以侵犯人格权为由将穆某诉至法院。法院认为穆某的行为侵犯了冯某的人格权,判决其书面赔礼道歉并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法官提醒,道德和法律是社交的底线,任何人都应秉持诚实信用原则真诚交往,对于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行为,要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案件背景
冯某与穆某相识并同居,穆某隐瞒已婚事实,冯某怀孕后双方确定婚姻关系。孩子出生后,冯某发现穆某的欺骗行为。
关键观点2: 冯某的指控
冯某认为穆某侵犯了自己的人格权,包括身体权、健康权、名誉权等,要求穆某书面赔礼道歉并支付相关赔偿。
关键观点3: 穆某的辩护
穆某承认隐瞒婚姻状况不对,但主张已承担冯某的产期医疗费用和抚养费用,并未直接侵犯其人格权。
关键观点4: 法院的判决
法院认为穆某的行为侵犯了冯某的合法权益,判决其书面赔礼道歉并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关键观点5: 法官提醒
法官提醒社交应遵守道德和法律底线,对于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行为要保持理性,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文章预览
两情相悦、 怀孕生子 本是喜事一桩 岂料孩子落地 却发现“准老公”实为已婚男 这该怎么办? 近日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发布一案例 一起关注 ↓↓↓ 同居生子后 发现对方已婚已 育 女 方诉至法院 2019年9月,冯某(女)与穆某(男)在朋友聚会上相识,穆某对冯某一见钟情,并展开猛烈的“恋爱攻势”。不久,两人确定恋爱关系并同居。 同居期间,穆某多次向冯某承诺要与其登记结婚,并在冯某怀孕后着手准备结婚相关事宜。 2022年1月,两人的孩子出生,此时冯某却意外得知 穆某实际已婚已育且婚姻关系仍在持续。 冯某无法接受,随即与穆某分手、分居。 图源视觉中国 冯某认为,由于穆某的恶意隐瞒欺骗,自己怀孕生子、哺乳,产生医疗费、误工费损失以及严重的精神损害,遂以穆某侵犯自己身体权、健康权、名誉权等人格权为由诉至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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