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国家局审评中心发布了第86批次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参比制剂目录征求意见稿,包括尚未发布的品种和增补品种。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4年9月6日至9月20日。公示期间,申请人可通过参比制剂遴选申请平台进行反馈,需要提供充分依据和论证材料。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国家局审评中心发布第86批次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参比制剂目录征求意见稿。
这是关于仿制药参比制剂目录的最新动态,征求意见稿的发布标志着相关工作的进一步推进。
关键观点2: 征求意见稿中包括尚未发布的品种35个、增补品种15个。
这些尚未发布的品种和增补品种是此次征求意见的重要部分,对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具有重要影响。
关键观点3: 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20日。
申请人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意见,以确保参比制剂目录的完善和改进。
关键观点4: 申请人可通过参比制剂遴选申请平台反馈意见。
为了更有效地收集意见和反馈,中心提供了特定的反馈平台供申请人使用。
关键观点5: 反馈意见需提供充分依据和论证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为了确保反馈意见的有效性和准确性,申请人需要提供详细的依据和论证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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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国家局审评中心 编辑:wangxinglai2004 2024年09月06日,国家局审评中心发布了第86批次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参比制剂目录征求意见稿,其中尚未发布品种35个、增补品种15个,征求意见截止2024年09月20日。 通知原文 根据国家药监局2019年3月28日发布的《关于发布化学仿制药参比制剂遴选与确定程序的公告》(2019年第25号),我中心组织遴选了第八十六批参比制剂(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征求意见。 公示期间,请通过参比制剂遴选申请平台下“参比制剂存疑品种申请”模块向药审中心进行意见反馈,为更好地服务申请人,反馈意见请提供充分依据和论证材料,反馈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公示期限: 2024年9月6日~2024年9月20日(10个工作日)。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第86批参比制剂目录 第86批参比制剂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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