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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网友反映,2024年12月25日,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协兴镇金狮社区第十居民小组的六十多岁老人杨某某,在自家熏腊肉时,被社区以教育管理费名义罚款200元,还让老人写下了不再在家熏腊肉的保证书。此事一经传播,立即在网上受到了广大网民的热议。 1月3日上午,洪观新闻记者联系到协兴镇人民政府,对于老人在家熏腊肉被罚款一事,工作人员表示并不清楚具体情况。 之后,洪观新闻记者与广安区委宣传部取得联系,工作人员表示目前相关部门已经对老人熏腊肉被罚款一事进行了情况说明。洪观新闻记者从该工作人员提供的情况说明看到,协兴镇人民政府回应网友称: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度广安主城区腌腊制品免费集中环保熏制的通告》,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广安主城区环保熏制点外熏制腌腊制品。2024年12月24日晚上10时许,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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