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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声明 会计雅苑-会计审计资讯平台。本文来自上交所,由会计雅苑收集整理,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 问题 【合并范围的判断问题】:标的公司股权变更存在实质性障碍的情况下,能否将标的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案例: 20X1 年 12 月 1 日,G 公司与 B 公司原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收购 B 公司 51%股权,同时约定业绩对赌。当年 12 月15 日,B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收购事项,并选举 G 公司两名高管为 B 公司董事,G 公司董事长为 B 公司董事长。截至 20X1年 12月 31 日,交易双方财产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G 公司支付第一期股权转让款人民币 1 亿元(总价款的 51%)并有能力支付剩余款项,已完成对 B 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政策的控制。G 公司将B 公司纳入 20X1 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B 公司主营业务为证券投资咨询服务等,持有主管部门核准的《经营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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