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是关于河南省消费券活动的相关信息,包括活动时间、发放使用规则以及特别提醒。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活动时间
本次消费券活动的申领时间为2025年2月6日10:00,使用期限为2025年2月6日10:00至10日24:00。
关键观点2: 消费券发放及领取
消费券通过云闪付APP和支付宝APP以电子消费券形式发放。消费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平台APP,在河南省内可领取消费券,每人每期可从每个平台领取1张。消费券的领取是先到先得,领完为止。
关键观点3: 消费券使用规则
所有在豫人员(包括外地来豫人员)均可领取消费券。消费券可在河南省内的零售、餐饮等线下消费场景中使用。消费券的核销使用需符合满减标准,云闪付消费券仅允许以“被扫支付”方式核销使用,支付宝消费券可通过扫码参与活动的商家收款码核销。消费券可与商家提供的打折、减免券叠加使用,但逾期未使用的消费券将自动作废。
关键观点4: 特别提醒
参与活动的商户需遵守规则,如存在违规违法行为,将取消活动资格。消费者和商家如有消费券问题,可联系云闪付平台或支付宝平台咨询。采用非法手段抢券、倒买倒卖消费券属违规违法行为。
文章预览
一、活动时间 申领时间:2025年2月6日10:00; 使用期限:2025年2月6日10:00—10日24:00。 二、发放使用规则 (一)券面金额及使用标准 消费券面值分20元、50元两类;20元券在消费满100元时使用,50元券在消费满200元时使用。 (二)发放形式及申领方式 消费券通过云闪付APP和支付宝APP以电子消费券形式发放。消费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发放平台APP,通过位置信息校验确定在河南省内,即可在消费券活动页面进行领取,先到先得,领完为止。每人每期可从每个平台领取1张消费券。 (三)使用规则 1.所有在豫人员(包括外地来豫人员)均可领取。 2.消费券可在河南省内的零售、餐饮等(医药、家电、成品油除外)线下消费场景中实体商家使用,本次活动准入商家根据政府、平台圈选规则及风险防控要求圈定,须支持消费券发放平台付款方式。消费者及参与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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