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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法院案例库 指导性案例198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与刘友良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 2022-18-2-445-001 / 民事 /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 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8.11.12 / (2018)湘06民特1号 / 其他 裁判要点 实际施工人并非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的当事人,亦未与发包人、承包人订立有效仲裁协议,不应受发包人与承包人的仲裁协议约束。实际施工人依据发包人与承包人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仲裁机构作出仲裁裁决后,发包人请求撤销仲裁裁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入库编号:2022-18-2-445-001 指导性案例198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与刘友良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 关键词 民事 /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 仲裁协议 / 实际施工人 裁判要点 实际施工人并非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的当事人,亦未与发包人、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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