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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广东省数据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加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现就《广东省数据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建议发送至:yangjm@gd.gov.cn;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建议寄至: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5号9号楼数据制度建设处 (邮政编码:510031),并请注明“立法征求意见”字样。 公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1月7日。 联系电话:020-83134762 广东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2024年10月8日 广东省数据条例 (草案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立法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数据资源管理,促进数据依法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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