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分析了仲裁协议在常见争议中的扩张适用情况,包括主合同与从合同、原合同和补充合同、确认合同无效的第三人、债权人代位权纠纷诉讼的实际施工人,以及代表公司提起诉讼的股东或人格混同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股东等情况下的扩张适用问题。除了《仲裁法解释》第8条和第9条明文规定的情况,仲裁协议在大多数情况下都难以扩张适用至其他主体。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仲裁协议扩张适用的常见争议类型分析
文章详细分析了在不同争议类型中,仲裁协议的扩张适用情况,包括主合同与从合同、原合同和补充合同、确认合同无效的第三人等。
关键观点2: 我国仲裁协议扩张适用的限制精神
我国采取限制仲裁协议扩张适用的精神,在大多数情况下,仲裁协议都难以扩张适用至其他主体。
关键观点3: 实际施工人和股东在仲裁协议扩张适用中的特殊情况
文章指出在实际施工人和股东的情况下,仲裁协议的扩张适用存在特殊情况,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关键观点4: 法律实务中的建议
当事人在约定仲裁管辖时,应综合考量交易背景情况和一旦发生纠纷的后续处理程序,充分利用仲裁程序的优势,避免仲裁程序和人民法院审判程序相分离带来的不便。
文章预览
题问:仲裁协议能否扩张适用? 仲裁协议在常见争议中的扩张适用情况 作者|程彦(北京市京都事务所律师,微信号: Cheng_Yan_Cheng ) * 本文经作者授权发布,不代表作者任职机构与「高杉 LEGAL 」及主编高杉峻的立场与观点,且不作为针对任何案件或问题的法律意见或建议 * 众所周知,采用仲裁方式解决争议需要当事人之间自愿达成一致意见,故原则上仲裁协议仅对缔约主体具有约束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 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 [2006]7 号,以下简称“《仲裁法解释》”)第 8 条和第 9 条,在当事人签订仲裁协议后合并或分立、死亡、转让债权债务的情况下,仲裁协议对继受人、继承人、受让人有效,此即有明文规定的仲裁协议效力扩张适用情形。那么除此之外,仲裁协议在司法实践中是否存在其他扩张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