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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宽消费投诉调解渠道,温州市消保委与市律协签订法律服务战略合作|先进经验 服 务 长 三 角 , 聚 焦 新 消 费 01. 案情简介 消费者王先生在月城镇某家具店定制了一批品牌柜门,安装后发现,柜门并不是该品牌产品, 他认为该门店未告知就更换其他品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要求商家按所有的柜门总价进行赔偿。 02. 处理过程及结果 接到投诉后,消保委月城分会立即安排工作人员前往该家具店调查了解情况。调查发现,该门店负责人因王先生定制的该品牌柜门色板没有货,所以进行了更换,但并未告知王先生。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提供真实全面的信息,该店在未取得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 私自更换其他品牌的柜门,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经组织双方调解,达成如下协议:经营者向消费者赔礼道歉,在2024年12月31日前,将所有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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