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是关于上海市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内容包括申请条件、组织实施、相关要求以及各个区域的申报时间和政策扶持的详细信息。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申请条件
申请企业需满足的条件包括在上海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
关键观点2: 组织实施
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的组织实施方式包括企业登录上海市企业服务云进行在线填报,按要求上传电子材料,区经委审核、实地抽查等。
关键观点3: 相关要求
相关要求包括材料提交时间、提交材料的数量和要求,以及一家企业原则上一个年度内只能申请一次的限制。
关键观点4: 政策扶持
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提供政策辅导和园区招商平台服务,指导企业申请各类政府专项补贴资金,并鼓励人才创业,提供地址和创业政策补贴资金等。
关键观点5: 申报时间和区域
文中列出了各个区域的申报时间,包括松江区、临港新片区、闵行区、徐汇区等,同时提到了不同的申报项目如市级设计创新中心认定、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等。
文章预览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上海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沪经信规范〔2022〕8号)要求,现就2024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条件标准 (一)应在上海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三)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坚持企业自愿原则,满足所申报类型的企业评价认定标准。 二、组织实施 (一)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1、 12月16日前 企业登录上海市企业服务云进行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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