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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资讯 | PV-info 【光伏资讯】微信公众号(PV-info)了解到, 1月16日,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发布《阿拉善盟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实施主体竞选公告》,公告要求,申报“一体化”工程由新能源企业牵头,包括但不限于联合新能源装备制造、生态治理和盟市相关企业等,组建联合体承接“一体化”工程。 申报牵头企业范围为从事新能源开发建设企业。申报牵头企业应具备一定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投资建设能力,新能源项目建设业绩在100万千瓦以上,并承诺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和国家工程标准建设一体化工程项目。申报牵头企业、其他联合体企业信誉良好,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申报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近三年内,没有出现骗取入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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