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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多精彩推荐,请关注我们 ▼ 关于开展2024年度上海市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沪财会〔2024〕3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会计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办法》(沪人社专〔2023〕233号,以下简称《评审办法》)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就本市2024年度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本市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组织机构为“上海市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市高会评委会”),市高会评委会办公室设在上海市财政局会计处。 二、申报范围 具有本市户籍(含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取得会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后,在本市企事业单位中受聘会计师职务(岗位),并通过会计专业技术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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