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讲述了一起劳动争议案件,陈某因早退1分钟被公司辞退,引发争议。文章介绍了基本案情、监控记录、陈某的申诉和仲裁结果,以及法院的审理和判决结果。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案件背景
陈某在科技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陈某确认遵守公司制度,制度中明确年度累计迟到、早退达6次及以上者将被开除。
关键观点2: 争议焦点
公司认为陈某早退累计达6次,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并据此解除劳动合同。然而,陈某认为公司对“早退”缺乏明确认定标准,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关键观点3: 监控记录与证据
公司监控显示陈某在中午12点前1分钟左右离开工位等待电梯,存在早退的情况。
关键观点4: 法院判决
法院认为公司仅以提前1分钟离开工位认定为“早退”缺乏合理性,且公司之前未提出整改或处罚,行为明显不当。因此,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应认定为违法解除,需支付赔偿金。
文章预览
劳动者理应按时上下班,若因迟到违反公司基本规章制度,公司有权进行处理。然而,仅因为早退1分钟而直接收到“辞退函”,用人单位此番操作是否合法合理呢? 近日,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高新产业园人民法庭审理一起“因早退1分钟被辞退”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 基本案情 2022年2月21日,陈某至武汉某科技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为期3年的书面劳动合同,同时陈某于该日签字确认愿意遵守武汉某科技公司下发的《员工手册》中公司制度,制度中载明“年度累计迟到、早退达6次及以上者属于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经人力调查核实后,将给予开除处理。” 2022年12月6日,武汉某科技公司已通过邮件向陈某发送辞退函,写明“陈某未经公司审批同意,于9月3日早退11分钟、10月22日早退1分钟、10月27日早退1分钟、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