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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李攀燊 ,天同律师事务所深圳办公室 引言: 对于绝大部分初入律所的同学而言,尤其是争议解决团队的实习生或者律师助理,类案检索报告通常是带教律师最常交代的工作之一。遗憾的是,尽管很多同学的理论功底与检索技能均是不俗,能够找到非常全面的类案信息,但据此制作的检索报告却不时有失水准。 其中,较为典型的问题包括: (1)缺乏对检索素材的分析、归纳 ,检索逻辑混乱,更多是案例、法条的无序堆砌与杂糅; (2)忽视案例细节的核验、打磨 ,找到的“类案”因核心事实差异其实不算类案,或者找到的一审判决其实在二审程序中已被撤销,报告可信度与可用性大打折扣; (3)盲从网传模版的格式、排版 ,为了“填满”模板罗列一大堆毫无信息价值的内容,以致繁简失当、重点不突出等。 出现上述情况,主要在于实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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