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曲沃县自建房管理办公室联合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执法队对绛园周边一栋违建四层进行执法行动。行动采取了强制整改措施并基本拆除完毕四层模板,有力打击了违建活动并规范了居民自建房行为。提醒广大群众需遵守相关规范进行建房。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联合执法行动
曲沃县自建房管理办公室联合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执法队共同行动,对违建四层进行强制整改和拆除。
关键观点2: 拆除四层模板
联合执法过程中,采取了强制整改措施,四层模板已经基本拆除完毕。
关键观点3: 打击违建活动与规范建房行为
此次行动有力打击了违建活动,进一步规范了村(居)民自建房行为,并为未来的自建房管理工作奠定了基础。
关键观点4: 群众提醒与规范
根据曲政办发〔2024〕34号文件要求,提醒广大群众在自建房屋时需办理备案手续,且房屋高度不得超过10米。
文章预览
1月15日至16日,曲沃县自建房管理办公室组织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执法队对绛园周边一栋四层违建进行联合执法,全面维护我县建房秩序。 联合执法过程中,工作人员对其四层模板部分采取了强制整改措施,目前四层模板已经基本拆除完毕。 该行动对我县自建房领域违建活动进行了有力打击,进一步规范了我县村(居)民自建房屋行为,为2025年的自建房管理工作开了好头。在此提醒广大群众,根据我县曲政办发〔2024〕34号文件要求,村(居)民自建房屋需办理备案手续后方可进行施工建设,同时建设房屋高度不得超过10米,有建房需要的村(社区)居民请务必严格遵守该规范进行建房,以避免产生安全隐患或造成个人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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