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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E架构下股权配偶同意函的效力争议及实务研究

植德律师事务所  · 公众号  ·  · 2025-04-03 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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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桂芳芳  阮新怡 本文共计3300字,阅读需约8分钟 VIE架构下,为了规避因股东离婚纠纷而引发股权控制发生不可预测的变化,通常在会同步安排由股东的配偶配合签署《配偶同意函》或《配偶知情同意函》,类似文件是否有效呢? 该问题所涉经济利益一般也较为巨大,又属于公司法和婚姻法的交叉领域,且公开案例并不多,但在司法实务中争议较大。 一、讨论背景:VIE架构下的配偶同意函 VIE架构(Variable Interest Entity,可变利益实体)是一种通过协议控制而非股权控制实现财务并表的特殊企业架构,常用于中国企业境外上市(如美股、港股)。其核心目的是规避中国法律对外资准入的限制(如互联网、教育、媒体等行业),同时满足境外资本市场的要求。 在VIE架构中,创始人或控股股东可能需要将其在境内公司的股权质押或通过其他方式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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