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介绍了浙江省为7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实施方案。该方案旨在有效应对老年人抵御意外风险能力,保障老年人的生活安全。文章详细阐述了方案的目标任务、保障对象、保费标准和期限、赔付项目以及资金保障等。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浙江省为7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实施方案
该方案是浙江省民政厅、省财政厅、浙江金融监管局联合印发的,旨在高质量完成2025年为全省70周岁(含)以上户籍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目标任务。
关键观点2: 保障对象
保障对象为浙江户籍70周岁(含)以上的老年人,以保险合同签订当日各地公安部门登记在册的户籍老年人口数为基准。
关键观点3: 保费标准和期限
保险缴费标准不得低于20元/年/人,保险期限从保险合同签订当日起1年。
关键观点4: 赔付项目
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的赔付项目包括伤残或死亡保险金、医疗费用赔付、住院(照护)费用赔付等。
关键观点5: 资金保障
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统保资金由各地承担,各地财政可统筹资金保障70周岁以上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统保所需资金。
文章预览
▲ 点击 蓝字 ,设为 星标 ,精彩内容不错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有效应对老年人抵御意外风险能力,近日,浙江省民政厅、省财政厅、浙江金融监管局联合印发 《浙江省2025年为7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实施方案》 ,要求高质量完成2025年省政府确定的为7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民生实事。 一起来了解下吧~ ⬇️ ⬇️ ⬇️ 目标任务 2025年,为全省70周岁(含)以上户籍老年人购买一份意外伤害保险。 保障对象 保障对象为浙江户籍7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以保险合同签订当日各地公安部门登记在册的户籍老年人口数为基准。 保费标准和期限 ▼保险缴费标准不得低于20元/年/人; ▼保险期限从保险合同签订当日起1年。 赔付项目 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是被保险人在我省范围内因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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