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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田思 编辑 | 王东 美国知名作家马克·吐温有一句名言:“历史不会重演,但总会惊人的相似”。19世纪知名哲学家黑格尔也有一句名言:“人类不会从历史中得到教训,只会不停的重复历史”。 这两句话放在中国光伏行业再恰当不过。 在光伏行业上行周期、原料供不应求时,长单模式(即供需双方签订的长期购买合同)广受热捧;在行业下行、产能过剩时,长单纷纷暴雷,大量企业损失惨重,甚至是被拖垮。在十余年时间里,这样的“历史”在光伏行业重复了两次: 2006至2011年间,面对硅料价格的疯涨,大量中国光伏企业与国外硅料企业签署多晶硅长单,合同总体超过500亿美元。但在2011年硅料价格暴跌后,这些长单基本都违约,很多中国光伏企业为此付出了巨大代价,比如无锡尚德就曾为终结其与MEMC公司的10年长单赔付违约金2.12亿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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