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深交所对中信证券发出书面警示监管函,对两名保荐代表人给予纪律处分,因皓吉达项目中存在违规行为。监管函指出,中信证券在保荐过程中未充分核查皓吉达实际控制人的认定和控制权稳定性,未准确完整披露控股股东重大股权转让情况。两名保荐代表人因未审慎核验皓吉达实际控制人披露信息也被处分。此外,律所也收到监管函,因核查工作不充分。事件涉及皓吉达公司的上市申请和中介机构责任。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中信证券的违规行为
中信证券在担任皓吉达项目保荐人过程中,存在对实际控制人认定和控制权稳定性的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以及未准确完整披露控股股东重大股权转让情况的问题。
关键观点2: 两名保荐代表人受到纪律处分
两名保荐代表人在执业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被深交所给予纪律处分,包括不接受其签字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信息披露文件。
关键观点3: 律所也收到监管函
除了中信证券外,中伦律师事务所也因核查工作不充分收到深交所的书面警示监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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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证券时报 深交所出手,中信证券被书面警示。 11月8日,深交所下发对中信证券的监管函及对两名保荐代表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监管函显示,中信证券在保荐皓吉达项目中存在相关违规行为。深交所对中信证券采取书面警示的监管措施;对两名保荐代表人给予6个月不接受其签字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信息披露文件的纪律处分。 据悉,深圳市皓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皓吉达“)成立于2011年9月,以智能手机精密线圈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作为核心业务。 该公司于2023年9月递交创业板IPO申请,今年4月撤回申报。 01 中信证券遭书面警示 监管函指出,2023年9月28日,深交所受理了皓吉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经查,中信证券在担任项目保荐人过程中,存在两项违规行为: 一是对皓吉达实际控制人认定和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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