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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鞠旭威 机构 | 泰和泰(上海)律师事务所 * 本文为威科先行首发内容,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近年来,竞业限制逐渐成为了大家耳熟能详的话题,原本似乎“高不可攀”的竞业限制制度,似乎离我们并不遥远,无论是近年来众多大厂基层员工被启动竞业限制,甚至被前雇主追索违反竞业限制的巨额违约金,还是今年上半年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通过《竞业限制规则》,在全美范围内禁止竞业限制协议,都使得竞业限制的话题成为了大家关注的焦点。 结合此前的执业经历,笔者发现,目前的竞业限制制度在很多时候处于较为尴尬的状态:一方面,一些大厂“全员竞业”的操作屡见不鲜,对于一些基层岗位的员工,拿着本就不高的工资,却面临着离职后被竞业1~2年的可能性,而竞业期间的补偿通常只有在职期间工资的3成左右,甚至更低,但违约金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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