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主要介绍了中国人民银行对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的完善,包括存量房贷利率的批量调整和重定价周期的协商调整。文章详细阐述了调整的具体内容,包括调整时间、调整幅度、不同重定价日的利率计算等。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中国人民银行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
主要商业银行将原则上进行存量房贷的批量调整,并在11月1日起允许借贷双方协商调整加点幅度和重定价周期。
关键观点2: 存量房贷利率调整细节
1. 批量调整阶段,首套、二套及以上的存量房贷都可调整,去年已调整过加点幅度的存量房贷也包含在内。2. 借款人存量房贷利率将降至不低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3. 主要商业银行将于2024年10月31日前统一进行批量调整,并鼓励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线上渠道“一键式操作”办理。
关键观点3: 重定价周期和利率计算
自2024年11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在与商业银行市场化协商调整房贷利率加点幅度的同时,也可协商调整重定价周期。不同借款人的利率在批量调整后会有所差异,参与此次批量调整的借款人利率将调整至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附近。
关键观点4: 固定利率存量房贷的调整方式
对于固定利率存量房贷,将以最新LPR转换为加点形式,再将加点幅度调整为LPR减30个基点。
关键观点5: 注意事项
由于重定价日不同,不同借款人的利率在批量调整后会有所差异。部分城市仍设定了新发放房贷利率政策下限的,调整后的加点幅度需不低于下限。借款人需关注自己承贷银行的具体调整细则。
文章预览
数据是个宝 数据宝 炒股少烦恼 存量房贷利率这样调整! 9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下称“央行”)发布公告(下称《公告》)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有关事宜,明确11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在与商业银行市场化协商调整房贷利率加点幅度的同时,也可协商调整重定价周期。同时,央行指导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发布《关于批量调整存量房贷利率的倡议》(下称《倡议》),明确各商业银行原则上于2024年10月31日前应统一对存量房贷(包括首套、二套及以上)利率实施批量调整。 在批量调整阶段,首套、二套及以上存量房贷都可调整,去年已经调整过加点幅度的存量房贷也包含在内。 批量调整后,借款人存量房贷利率原则上将降至不低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即“LPR-30个基点”。在批量调整和常态化调整阶段,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