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是关于2024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及上海市的相关政策要求展开。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认定条件标准
规定了企业应在上海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坚持企业自愿原则,满足所申报类型的企业评价认定标准。
关键观点2: 组织实施方式
要求各企业在10月10日前通过上海市企业服务云进行在线填报,并按要求上传电子材料。完成网上填报后,需打印申请表并于10月14日前报送至闵行区企业服务中心。同时,有简单更名需求的优质中小企业需提交纸质材料和电子版至指定地址。
关键观点3: 附件和联系方式
提供了多个附件下载链接,包括申请表、佐证材料清单、认定标准等。同时,给出了纸质报送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文章预览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上海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沪经信规范〔2022〕8号)要求,现就2024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条件标准 (一)应在上海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三)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坚持企业自愿原则,满足所申报类型的企业评价认定标准。 02# 组织实施 各企业于 10月10日前 登录上海市企业服务云(http://www.ssme.sh.gov.cn,以下简称“服务云”)进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在线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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