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主要介绍了关于文化和旅游中的重大事故隐患,包括演出场所、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问题,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和公共文化单位的特种设备检验问题,以及旅行社在旅游包车、租车行为中的不规范操作等问题。此外,还提到了A级旅游景区开放的安全评估问题,以及举办临时搭建舞台、看台营业性演出时的批准文件问题。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
演出场所、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在使用前必须按照所在地规定向消防救援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关键观点2: 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和公共文化单位的特种设备检验
演出场所、娱乐场所、旅行社等单位的特种设备必须经检验合格方可使用,否则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关键观点3: 日常安全检查和应急演练
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和公共文化单位必须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并开展日常安全检查和组织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以确保安全。
关键观点4: 旅行社的包车、租车行为规范
旅行社在包车、租车时须遵守'五不租'原则,确保租用或订购的客船产品和服务持有有效的法定证书,并且在许可范围和许可有效期内经营。
关键观点5: A级旅游景区的安全评估
A级旅游景区在开放前必须经过安全评估,以确保游客的安全。
关键观点6: 举办临时搭建舞台、看台营业性演出的批准文件
举办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营业性演出必须按照《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取得相关批准文件,以确保活动的安全。
文章预览
判断标准 文化和旅游 重大事故隐患 01 演出场所、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未按照所在地规定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02 演出场所、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等公共文化单位,旅行社、A级旅游景区、星级旅游饭店等单位在用的特种设备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 0 3 演出场所、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等公共文化单位,旅行社、A级旅游景区、星级旅游饭店等单位未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并未开展日常安全检查,日未组织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 0 4 旅行社在旅游包车、租车行为中未做到“五不租”(不租用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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