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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吸引高能级总部型企业在虹口集聚,推动区域实现高水平高质量发展,根据《虹口区总部型企业认定及奖励的实施意见》 (虹商务〔20 24 〕 22 号) , 现就组织开展2024年虹口区级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外资研发中心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请 范围 设立 在虹口 的 外商 投资 企业 。 二、 认定 条件 (一)区级跨国公司地区总部。 申请认定区级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 母公司资产总额不低于1亿美元; 2. 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美元; 3. 企业实际承担在一个国家及以上区域内的管理决策、资金管理、采购、销售、物流、结算、研发、培训等支持服务中多项总部职能。 (二)区级外资研发中心。 申请认定区级外资研发中心,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有明确的研究开发领域和具体的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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