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报道了咸阳一男子因抢劫杀人被判处死刑并在8月16日执行的故事。该男子在足浴店结识被害人后,以经营餐饮需资金为由借钱,在被害人拒绝并试图离开时,将其勒死并抢走4万元。之后购买电动车、编织袋和绳子,将尸体装入编织袋扔进渭河。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男子抢劫杀人的背景和行为
在咸阳市某足浴店消费时结识被害人,以经营餐饮需周转资金为由借钱,当被害人拒绝并欲离开时,将其勒死并抢走钱财。
关键观点2: 犯罪细节
凶手购买电动车、编织袋和绳子,将尸体装入编织袋内,使用电动车运至渭河河畔抛尸。
关键观点3: 法律审判和结果
该男子被依法审判,被判死刑,并已于8月16日执行。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文章预览
红星新闻记者日前从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咸阳当地某男子将一女子杀害后抢夺其钱财,并将尸体抛入渭河。被公安机关抓获后,经依法审判, 该男子以抢劫罪被判处死刑,于8月16日已被执行死刑 。 根据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死刑布告显示,抢劫犯朱某,1981年1月3日出生于陕西省咸阳市,初中文化,劳务人员,居住在咸阳市渭城区。 2018年4月左右,朱某在陕西省咸阳市某足浴店消费时与被害人邱某艳(女,殁年30岁)相识。同年6月29日15时许,朱某将邱某艳约至咸阳市渭城区某酒店508房间,以经营餐饮需周转资金为由向邱某艳借钱。当日17时许,朱某又将邱某艳带至咸阳市渭城区其经营的涮肉店(已于2018年5月停止营业)内参观,并继续向邱某艳借钱。 在邱某艳未明确答应借钱且要离开时 ,朱某从邱某艳背后用胳膊勒住其颈部,致邱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