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主要是关于签订试用期合同时需要注意的事项。文章强调了试用期合同的特殊性,并指出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及应对方法。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不能随意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必须遵守法律规定。如随意解雇员工可能会面临法律责任。
关键观点2: 用人单位需证明有录用条件且已经公示和告知
用人单位要证明自己在招聘时有明确的录用条件,并且已经公示和告知应聘者。这对于解雇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至关重要。
关键观点3: 用人单位需掌握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技巧和方法
用人单位需要通过考核鉴定等方式来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的表现是否符合录用条件,这是解除劳动合同的重要依据。
关键观点4: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情况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情况取决于用人单位是否违法解除。如违法解除,需支付赔偿金;如劳动者提出离职或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则无需支付补偿金。
关键观点5: 试用期与实习期的区别
试用期和实习期在当事人身份、权利义务关系、主体间的关系依据和目的等方面存在区别。如当事人的身份上,试用期中的一方只能是劳动者,而实习期的一方是在校学生。
文章预览
签订试用期合同 应注意什么事项 1、用人单位不得随意在试用期间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许多用人单位都认为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实际上这是一个认识上的误区。滥用关于试用期的单方解除权,常常是用人单位方面容易出现的问题。 其表现是:在没有约定试用期,或者试用期的约定违法,或者已过了试用期的情况下,仍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由此而产生的争议纠纷,仲裁和诉讼时单位必然会败诉。 因此,必须提出一个忠告:试用期内不得随意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要为有录用条件而且已经向劳动者公示和告知举证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这一项规定的要点是: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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