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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声明 会计雅苑-会计审计资讯平台。本文来自证监会,由会计雅苑收集整理,如需转载请联系来源。 目 录 2023年 1、未恰当识别履约义务并计量收入 2、对适用时段法确认收入的条件理解不正确 3、对商品控制权转移时点的判断不正确 4、项目设施建设收入确认不符合相关业务经济实质 5、未恰当判断主要责任人和代理人 6、质量保证会计处理不正确 2022年 1、未恰当合并合同和识别单项履约义务 2、未恰当识别单项履约义务并判断主要责任人和代理人 3、未正确判断能否按照时段法确认收入 4、未恰当计量履约进度并结转营业成本 5、未恰当对合作建房后低价租回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2021年 1、未恰当识别暂定价格销售安排是否属于可变对价 2、未恰当区分重大融资成分与预期信用损失 3、未恰当核算物业出租方收取租户的水电费 2020年 1、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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