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报道了一起关于网络购物的纠纷,涉及消费者滥用七天无理由退货权利,商家拒绝其退货申请,最终法院不予支持消费者要求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消费者路先生在半年内频繁购买并申请退货,不符合常理。
路先生在网络购物平台频繁下单又申请退货,被电商平台拒绝后损失约4000元。
关键观点2: 电商平台认为七天无理由退货不等于无条件无限制。
电商平台指出路先生的行为不符合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其高频次退货不符合常理。
关键观点3: 法院认为消费者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能滥用自身权利。
法院认为路先生的行为不合理地增加了企业和社会的成本,扰乱了平台正常的交易秩序,违反了公平、诚实信用等原则。
关键观点4: 法院最终不予支持消费者的诉讼请求。
法院认为消费者应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对于滥用自己的“无理由退货”权利的行为,法院不予支持其要求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
关键观点5: 法官提醒消费者和商家共同营造健康有序的网络购物环境。
法官强调消费者应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与商家共同合作,共同营造一个健康有序的网络购物环境。
文章预览
不久前,路先生在某购物平台自营店上购买了4部手机,收到货物后他申请了“七天无理由退货”却遭到商家拒绝。 路先生将网购平台诉至法院后,法院支持了商家的做法,这是怎么回事呢? “七天无理由退货”遭拒 平台:“无理由”不等于无条件无限制 2 024年4月,路先生通过某电商平台的自营旗舰店下单购买了4台手机,共花费了21000多元。收到货后,路先生以“不满意手机摄像头像素”为由,申请“七天无理由退货”却遭到了平台拒绝。随后,路先生将手机低价转卖,共损失了约4000元。 路先生认为是由于电子商务平台拒绝了退货申请,导致手机没办法退货,损失应该由平台来承担。于是,路先生将这家电商平台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其赔偿自己的损失。 对此,被告电商平台认为,“七天无理由退货”中的“无理由”不等于“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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