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讲述了一起关于劳动合同解除引发的纠纷案例。王顺因在工作中管理失职造成机器设备损坏导致生产线停产,被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案件历经仲裁、一审、二审、再审,最终公司被判支付赔偿金。文章的关键点包括经济补偿计算方式、工作年限的认定、赔偿金的计算基数和时间认定等。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案件背景
王顺在工作中因管理失职造成机器设备损坏,公司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
关键观点2: 一审法院判决
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并无不妥,但程序存在问题,应当支付12个月的经济补偿。
关键观点3: 二审法院判决
公司构成违法解除,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计算12个月。
关键观点4: 高院裁定
工资未高于社平工资三倍,经济补偿应按22年计算,原判决按12年计算适用法律错误。
关键观点5: 再审判决
赔偿金按22年计算,赔偿金的计算基数为应得工资,而非实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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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编辑 | 人力资源法律小编 实务案例,仅供朋友圈分享。欢迎投稿实务文章,信箱:szlaw@qq.com 小编按: 很多人骨子里根深蒂固的想法是经济补偿再怎么样也不可能超过12个月,持这种观点的不仅有普通劳动者、人力资源从业者、律师,甚至还包括部分法官,请看案例: 王顺于1998年开始在山东金某集团公司工作,从事生产车间输送工种。 2020年10月7日,因王顺看管的提升机两根链条出现故障断开脱落,致2#水泥生产线停产,公司认为 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对王顺作出除名的处理意见。 2020年11月9日,公司向王顺送达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内容载明“王顺同志,性别男,年龄47岁,身份证号为,系我单位从事输送工作的无固定期限的合同制职工,因违反劳动合同等,符合终止劳动合同规定,于2020年11月1日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王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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