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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dapeng001@学法网 参加法考已历六七载,其渊源可追溯至2016年,彼时它还以司法考试之名存世。那时的我,心志高昂,誓将此考试征服。此决心背后,原因有二: 一为我本出身法学专业,二则因我家属,虽非法学背景,却以五年之功成功跨越法考门槛,记忆中他的分数是382分 ,熠熠生辉。 我曾豪言壮语,宣称三年内必过法考,于是踏上了备考之路 。市面上知名的法考培训机构课程,我几乎无一不试。 正如学法网上的考友们所言,择师重于择机构 。最终,我选定了刘凤科、徐金桂、杨雄、宋光明、刘安琪、戴鹏、李建伟等老师的课程。尤记2020年主观题考试中,有一道刑法的观点展示题,正是刘凤科老师授课中的题型,如事实认识错误、因果关系错误、犯罪结果的提前实现等。面对此题,我游刃有余,对刘凤科老师的敬佩之情也油然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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