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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子公司应补税8500万余元!维维股份称,将直接在其欠付公司1.23亿款项中抵扣。 12日晚间,维维股份公告,近日收到湖北枝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枝江酒业”)转发的国家税务总局枝江市税务局开发区税务分局《税务事项通知书(核定应纳税额通知)》(枝税开通〔2024〕10005号)(下称“《税务事项通知书》”)。 根据《税务事项通知书》, 截至2024年6月4日,枝江酒业未按规定的申报期限对1994年1月1日至2009年10月31日的消费税进行纳税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枝江市税务局开发区税务分局根据调查核实结果,核定枝江酒业1994年1月1日至2009年10月31日的应纳税费如下:消费税7835.29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512.77万元、教育费附加152.22万元,合计8500.29万元。 维维股份表示,枝江酒业为公司原控股子公司,2020年公司将所持有的枝江酒业71%的股权全部转让,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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