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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领导吵架说“不干了”算辞职还是气话?法院判了!| 人力资源法律

人力资源法律  · 公众号  · 职场  · 2024-06-02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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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编辑 | 人力资源法律小编 实务案例,仅供朋友圈分享。欢迎投稿实务文章,信箱:szlaw@qq.com 2020年3月31日,高山入职北京某公司,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约定高山从事会计岗位工作,合同期限为两年,从2020年3月31日至2022年3月30日,试用期为3个月。 2021年2月26日下午,高山与部门领导刘水发生口角 引起冲突过程中高山称“不干了” 并报警。 自次日起,高山未到公司上班。 高山分别于2021年3月3日、4日和5日通过钉钉管理系统向刘水提交2021年3月1日至3月9日的病假申请。 刘水于2021年3月5日在系统中回复:“你不用提请假申请了,你这两天来交接工作就行啦”“一月份的税报错啦,今天审计的来调2020年12月的凭证,数也对不上”“2020年9月的凭证数也对不上”。 高山问:“交接工作就行啦是什么意思?公司要辞退我吗?辞退我,你得正式点,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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