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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金融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建立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推动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的高效结合,合力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杭州市迅速响应,积极筹建市、县两级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按照信贷资金 “直达基层、快速便捷、利率适宜” 目标,打通普惠金融惠企利民“最后一公里”。 一、重点支持企业 除《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 小微企业 外,还包括 个体工商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 等经营主体。其中,个体工商户按照《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规定,指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从事工商业经营,依法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市场主体。各地结合实际和企业需求,可适当延伸至中型企业。 二、企业融资“五项标准” 合规持续经营 企业成立时间12个月以上,依法合规经营,生产经营正常,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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