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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首发于《招标采购管理》2023年第11期。 作者:吴明启 辛 颖 作者单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编者按: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规定,在工程总承包招标中,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然而,现阶段同时具备设计施工资质的企业较少,为形成充分竞争,在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时允许联合体投标成为共识。文中就将联合体协议纳入评审因素进行分析与探讨。 在国家大力推动工程总承包的背景下,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2号)规定,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中,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然而,现阶段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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