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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法治网记者注意到,有网友曝出某咖啡厅在平台上推出“一元美女咖啡”套餐,并注明“本团购仅限35岁以下的美女购买,且仅限晚上7-10点消费……”套餐详情页还写着“如果觉得不美,需要补差价”这样的补充说明。 图源:网络 此事引发网友热议,众多网友都对店家的这种营销行为表示不满和反感。对此,《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市盈科(石家庄)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毕强律师分析认为,商家的“一元美女咖啡”套餐是一种明显的过度宣传 , 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即广告不得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同时,这种宣传方式也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即自然人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毕强表示,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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