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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解决的“矛”与“盾”——新《公司法》下权利救济攻守之道

中伦视界  · 公众号  ·  · 2024-08-14 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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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下,争议解决相关方的攻守思路应随之发生重要变化。本文旨在结合新规条文与司法案例,探讨高频发生的公司纠纷中的权利救济之道。 作者丨 饶晓敏 周俊 戴余芳 范琳琳 自1993年中国公司法制度落地,至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新《公司法》 ”),立法者均开宗明义地载明了公司法上的利益相关方:“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1] 与此相对应,公司法上的权利义务内容及救济规则也主要围绕着前述利益相关方展开。本文主要以新《公司法》规定内容为基础,以争议解决中“矛”与“盾”的攻守之道为视角,并结合公司利益相关方权利救济的司法裁判思路,分析新《公司法》修订内容对司法实践中出资责任纠纷、法人人格否认、清算责任纠纷以及股东知情权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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